近期,县纪委结合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针对基层涉纪信访案件立查案件数量增多、农村干部违纪人数增多等情况,通过实行五项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速度和质量。
一是实行信访件属地负责制。重视向基层要结果信访件的查处工作,对下转基层办理的信访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期限,及时检查指导,促使按期优质办结。在涉纪信访件核查过程中,要求党委书记、各办案组组长实行“每周汇报制”。县纪委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镇党委书记、办案组组长实行专题约谈。对故意包庇袒护、大案小查的,对党委书记和办案组人员同时实施责任追究。有力的增强了镇党委书记和办案组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
二是实行协作区办案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提高效率的原则,将全县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领导牵头负责。对于一般案件,由乡镇办理,对乡镇不易办理的疑难案件,启动协作区办理,采取联合办公或交叉检查办案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涉纪信访件集中核查工作中,启用协作区办案两个,抽调了 3镇1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到三渠、崇文镇协作办案。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解决了乡镇纪委难以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
三是实行县镇联合办案制。全县共成立十个联合办案组,采取县纪委直查、乡镇纪委与县直部门纪检机构联合办案的形式,深入一线集中核查涉纪信访件。其中县纪委成立直接查办案件组4个,乡镇纪委与县直部门纪检机构联合办案组6个,同时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涉纪信访件集中核查工作。通过县镇两级“上下联动”,切实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有效提升了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速度。
四是实行县纪委领导包镇督办案件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委局机关领导包片、干部包镇包部门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分4个组分包13个镇、87个部门。严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对受理的信访件实行包案处理。县纪委领导每人分包3个乡镇,协助基层纪委制定调查方案,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重大涉纪信访问题,督导基层纪委办理信访案件。有力的促进了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又提高了领导干部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是实行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对县纪委信访室转办信访件实行限时办理制,对不同级别转办案件定时办理,在调查时限到来前及时预警,对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写出书面情况报信访室,并在延期范围内办结。通过实行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保证了案件全程快速办理,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目前,围绕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摸排的30件涉纪信访案件线索,已立案8件,结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