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色,严字当头、及早预防、注重小节,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字当头。县纪委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在执纪范围上不搞选择项,既注重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好,也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起来。2015年案件查处涉及的违纪类型,涵盖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四大类违纪违法行为。太平镇石刘村主任刘某收取群众桩基款未进账、以集体名义报销私人购买物品,泾干镇大曲子村支部书记胡某、村主任王某违规向村组干部发放福利等问题均得到及时查办。2015年1至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9件,结案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挽回经济损失87.59万元。
二是及早预防。县纪委坚持关口前移,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早处置,做到防患于未然。既紧扣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检查,又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遵规守纪明察暗访工作的意见》,重点对全县各镇、各部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13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来,共开展各类明查暗访7次。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18 次,及早发现问题59个,保持了执纪必严的高压态势。
三是注重小节。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纠缠小节”,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坚持只要触犯纪律,无论情节轻重,都要及时处理。泾干街道办大曲子村支部书记胡某、泾干街道办封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利用外出学习之便,带领村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及高庄镇干部陈某、杨某、刘某与该镇山西庄村干部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均受到党纪处分。通过对小事小节的严肃处理,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生活中要管好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不能去,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切实从思想上、工作和生活中建立起一道道“防护网”,对纪律心存敬畏,不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