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县纪委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各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以明查暗访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一是出台《工作意见》,明确监督重点。2015年4月份,县纪委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遵规守纪明察暗访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13个方面列为明察暗访工作的重点。
二是整合各类资源,充实监督力量。明确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承担明查暗访工作任务,同时将县纪委聘任的党风政风监督员纳入明查暗访队伍,适时抽调 “新面孔”参与暗访活动。今年来党风政监督员共向纪委提供公车私用问题线索2件,最终查实予以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三是灵活检查形式,确保监督效果。监督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以来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检查4 次。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分别针对全县各窗口服务单位、县城各主干路段和住宅小区、县城及周边酒店、生态园(山庄)、农家乐等场所开展了三轮集中暗访活动。主要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索要票据、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重要节假日集中检查7次,经常性明查暗访活动7轮,共发现违纪问题线索15件,转立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实施警示训诫7人,清退临聘人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