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纪委打硬自身铁构建监督新常态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12-07 08:42:49

 
   近年来,县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教育、管理、监督三管齐下,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硬起来。

 

    严教育,让履职能力强起来。通过“泾渭分明”纪检监察网站及时发布中省市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纪检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使党的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紧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委局机关干部、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三类重点人员,充分利用学习例会周培训、“学思践悟”月讲堂、重点工作季度推进等平台,采取县纪委书记带头示范上党课,业务科室主任结合工作实践讲心得,邀请专家面对面上好专题课等多种形式分层施教,广泛开展纪检业务培训,确保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截止目前,全县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专题辅导1期,组织业务处室主任围绕信访工作、问题线索管理、信息撰写、查办案件技巧等专题开展培训12期,全县90名纪检干部分三期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案件审查业务培训,“以案代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60余人次,全县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严管理,把工作纪律立起来。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请销假、学习培训、外出报备、干部考核、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1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细化,织牢扎密了制度的笼子。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纪律规定》,从组织原则、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明确了纪检干部不能做的十种行为,并明确提出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示训诫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从而进一步规范纪检干部日常行为。同时,进一步严格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规范案源线索管理,并定期对问题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由各调查组成员对该责任书进行签字背书,明确办案程序和纪律要求,严防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严监督,使追究问责严起来。县纪委将自我监督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健全工作报告和约谈机制,要求各镇、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月向纪委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每半年向纪委上报书面汇报材料,年底统一进行述职述廉。目前,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监督责任对全县59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进行了约谈。不断拓展监督链条,邀请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群众代表监督纪检干部作风,强化对纪检干部8小时之外工作状况的监督。同时,把社会监督作为重要渠道,畅通举报渠道,在公众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在网站开设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全民参与的监督网络不断健全。2014年以来,全县核查纪检干部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给予纪律处分2人。并提出,凡是纪检干部受到问责的(含警示训诫),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全县共有1个镇2个部门被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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