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27 17:03:31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提示警醒全县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防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冯宝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捐款等问题20202月至20229月,冯宝军先后违规以单位名义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提出捐款接受捐资5.8万元2017年至20227月,冯宝军擅自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设立“小金库”,用于大队日常支出。冯宝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12月,冯宝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2.泾阳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渣土中队副中队长郑瑜同志收受管理对象礼品问题。20222月至3月,郑瑜同志先后三次收受管理对象渣土车经营者张某所送香烟,价值1500元。20233郑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工作人员高秦川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并接受宴请问题20229高秦川在安吴镇茹家村冶峪河河道巡查期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2000元并于同10月接受宴请。20233月,高秦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各党委(党)要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正风与反腐一体推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原则,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风清气正。

上一条: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下一条:关于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