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查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1-24 17:08:39

为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现将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泾阳县杨赵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马秋锋违法购进药品问题。2022年3月,马秋锋在担任杨赵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违规购进一批不具备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的药品,存在公众用药安全隐患。2022年4月,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马秋锋经营的杨赵医院违法购进药品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药品,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9月,马秋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吴镇中山村监委会主任兼兴隆组组长钟太军违规申请领取冬春救助专项资金问题。2022年1月,钟太军在负责中山村冬春救助统计上报工作期间,为解决中山村一组组长韩某工作补贴问题,虚报韩某为冬春救助困难群众,套取国家专项资金455.25元。2022年7月,钟太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泾阳县桥底镇褚牛村一组组长高永民违规申请领取冬春救助专项资金问题。2022年1月,高永民在负责褚牛村一组冬春救助统计上报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本人及本人大儿子高某为冬春救助困难群众,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各455.25元,共计910.5元。2022年6月,高永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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