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工作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泾阳县云阳镇扫宋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斌违规套取救助资金问题。2018年12月,夏斌以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期间村组干部承担主要工作且存在垫资无法报销的问题为由,将杜某某等12户村组干部或其亲属上报为冬荒受灾人员,致使违规发放冬荒补助给上述12户村组干部或其亲属,共计0.94万元。2021年11月,夏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0.94万元进行了追缴。
2.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振学、三渠镇原民政工作站干事赵鹏飞低保审批把关不严问题。2009年1月,李振学任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赵某上报为低保户,导致赵某一户在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享受农村低保金共计3.5万余元;赵鹏飞作为三渠镇民政工作站审核人员,工作失职失察,没有对赵某一户上报的申请低保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赵某一户享受低保。2020年11月,李振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鹏飞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安吴镇徐岩村书记徐永平虚报领取粮食补贴问题。2008年,徐永平在任泾阳县安吴镇徐岩村支部书记期间,向原蒋路乡政府财政所虚报粮食种植面积60多亩,分别登记在5户群众名下,自2008年到2015年共虚报领取粮食补贴款4.24万元,该款全部用于徐岩村内日常支出。2020年5月,徐永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泾阳县云阳镇樊尧村妇女主任刘会娥违规截留计生中心户长工资问题。刘会娥在任樊尧村妇女主任期间,未将2018年度该村计生中心户长工资补贴0.516万元发放到人,将部分该款纳入村级经费管理使用。2020年7月,刘会娥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更改用途、违规截留、虚报套取、履职不力等违纪违规问题,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处理。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上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摸清工作底数、精准发现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监管,对胆敢向惠民惠农资金伸“黑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