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泾阳县桥底镇褚牛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选民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21年1月,在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桥底镇褚牛村出现大办丧事、群众聚集问题。张选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疫情防控工作总负责人,对疫情形势认识不足,管理疏漏,履职不到位,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2021年2月张选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人民法院原泾河法庭庭长景花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时任泾河法庭庭长景花蓉在2021年8月27日、8月31日,先后两次将单位公务油卡交给其丈夫王某,王某趁机用该公务油卡给自己购买了每瓶价值为138元的西凤华山论剑白酒4瓶,合计人民币552元。2021年12月,景花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后勤装备科原科长白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与设立并使用“小金库”等问题。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后勤装备科原科长白宁,2013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在春节、中秋及业务清款前后收受7名业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2.92万余元,使用“小金库”资金给交管大队9名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合计人民币15.16万元;2013年至2019年期间,白宁经手使用“小金库”款项违规赠送礼品礼金等,折合人民币13.8047万元;2013年至2020年,使用“小金库”款项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花费5.2万元。同时还存在参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犯罪问题。鉴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白宁能够自查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本人问题,真诚悔罪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和退赃,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2021年7月,白宁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二级警员)处分。
4.泾阳县中医医院院长段支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泾阳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段支援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5.446万元。鉴于段支援同志在组织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问题,并积极主动上交其个人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2021年11月,段支援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泾阳县文化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张锋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张锋为请托时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曹立群(另案处理)协调县交管大队指派正式民警,在其与他人合资开设的检测站进行驻站外检、查验事务,先后多次以拜节的名义向曹立群赠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2.274万元,同时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9月张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临近元旦春节,加之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载体,在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的同时,不断巩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实“严法纪、守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通报案件为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防控责任,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刻警惕“节日病”,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