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对其中5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泾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剑波违规与私人企业合作设立营利性项目问题。泾阳县医院原院长刘剑波,2014年4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私人企业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项目,并提取管理费收入10.24万余元,并在县审计局出具审计处罚决定后,仍未予终止。2021年11月,刘剑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医院违规盈利10.24余万元予以收缴。
2.泾阳县中张镇焦家村医务室负责人薛万鹏拒绝群众医疗报销问题。中张镇焦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薛万鹏,在工作期间,在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两病报销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在正常营业期间推诿拒绝群众报销,2021年9月,薛万鹏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住建局党委原书记、局长杨西安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3年8月,杨西安利用其担任县住建局局长职务影响,以宣传社会团体为其吸收会员为由,主动向与县住建局有业务关联的4家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要会费,共计人民币40万元,用于该团体日常开支。同时还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杨西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4.泾阳县云阳镇扫宋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斌违规套取救助资金问题。泾阳县云阳镇扫宋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斌,在任职期间,以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期间村组干部承担主要工作且存在垫资无法报销的问题为由,将杜某某等12户村组干部或其亲属上报为冬荒受灾人员,致使违规发放东荒补助给上述12户村组干部或其亲属,共计0.94万元。2021年11月,夏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0.94万元进行了追缴。
5.泾阳县安吴镇徐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樊华履行环保监管责任不力问题。泾阳县安吴镇徐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樊华,在任职期间,对在村内废弃旧砖厂堆放的建筑垃圾只是简单催促倾倒垃圾的当事人樊宏清理垃圾,在未见实效后,亦没有组织人员及时对旧砖厂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导致堆放建筑垃圾和土泥约3.7万方,对徐岩村及安吴镇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重大影响。2021年8月,樊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