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反群众纪律, 违规收费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9-29 11:22:42

 

 

 

 

近日,泾阳县纪委通报2扶贫领域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费问题典型案例 ,分别是:

一、泾阳县王桥镇木梳湾村原村主任陈天仁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36月至20145月,陈天仁任木梳湾村村主任期间,向该村享受2013年低保政策的27户贫困户收取13500元,用于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支出,损害贫困户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2018318日,泾阳县纪委监委给予陈天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泾阳县王桥镇木梳湾村村委会委员郭全忠、张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郭全忠在任木梳湾村村委会委员、出纳期间,以村集体名义向该村享受2013年低保政策的范钦忠等12户贫困户各收500元卫生费,共6000元。张健在任王桥镇木梳湾村村委会委员、文书期间,以村集体名义向该村享受2013年低保政策的吕谋生等15户贫困户各收500元卫生费、共7500元。后郭全忠将该款及张健收取的15户享受2013年低保政策的7500元卫生费、共13500元,未入村帐,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郭全忠以村集体名义,将该村违规套取的郭润友等7户贫困户移民搬迁补贴资金共127600元收回,按照村委会统一安排将其中124400交给村老协会计杨新玉处,个人使用3200元。后郭全忠从杨新玉处按10%领取了7户返还款12440元,除给6户各返还1000元共6000元(除其本人),剩余6440元其个人使用。2018318日,泾阳县纪委监委给予郭全忠记过处分,给予张健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体党员及帮扶干部通过学习了解发生在身边的各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上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自觉遵守扶贫政策,认真履行好扶贫职责,如期完成好年度脱贫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力度持续加大。

 

 

 

 

 

 

 

 

 

 

 

 

 

 

 

 

 

 

抄送:档(二)

 

 

上一条:泾阳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下一条:泾阳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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