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200多块钱的发票,真是不至于啊!”“贪小便宜吃大亏!”……今年6月20日,在彭湾镇党员干部大会上,镇党委向全体参会人员宣布了对中心学校校长张某的处分决定。对此,中心学校的教职员工议论纷纷。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的一天说起。当时,我们纪委几位同志到彭湾镇的几个下属单位进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在翻阅有关票据时,我们不经意间发现一张购买A4纸的发票,购买地址是江苏张家港。
“普通的A4纸哪里都有卖,为什么要从江苏张家港购买?”检查组老陆皱起了眉头。他接着查阅了其他票据,但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老陆钻牛角尖的劲头又上来了。他找到财务人员,问道:“为什么这张票上仅出现一个人的签名?张校长为何既是经手人,又是审批人?”财务人员神情一下子紧张起来,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在追问之下,财务人员道出了实情——原来发票是张校长外出回来递过来的。
莫非真的有猫腻?我们找来了张校长,询问他外出的情况。张校长表示,他利用“五一”假期外出旅游,经费是自己掏腰包。
随着谈话的深入,老陆不失时机抛出了购买A4纸的事。“是的,我看到张家港的A4纸质量比较好,我就买了点,这也是学校的常用必需品。”张校长也不回避,理由听起来也很充分、合理。
“那你回来之后把A4纸放哪儿了?买了多少?”老陆紧追不舍。“大概两三箱吧,回来之后就送到学校文印室了,可能快用完了。”张校长对答如流。
“那好,小李,你和财务同志去把文印室的同志请来,先不要说什么事情。”老陆吩咐道。
一看老陆来真的,张校长的表情变得不自然起来。“你们不用费事了,我说就是。”犹豫了一会儿,他开了口。
原来,他把自己托运行李的费用,变通在单位报销了。
假期旅游属个人行为,旅游的开支,当然也不应该入账。而这些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张校长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买单了。
后来,张校长因为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真是不至于啊!也就区区240元,搁到谁身上都付得起。可是,侥幸心理和无所谓的心态,导致张校长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受到了处分,用他的话说,“我自己都感到丢人”。
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着和张校长一样的思想误区,他们认为,只要政治上不出问题、经济上不大贪,其他一些所谓的“小节”问题就不算什么。殊不知,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固然重要,小事小节也绝不可放松。讲纪律守规矩,无大小之分,小节不保,难免导致大节丧失。细微处见精神,细微处见品格,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对自己时刻严格要求,洁身自好、克己慎行,防止在小节上失了分寸,一步走错步步走错。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也要树立抓“小事小节”也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大局的理念,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早处置,切实管住小事小节。(河南省新野县纪委
王宽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