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某小学校长李某某、财务主任贺某某公车私用,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全额报销维修费用。灞桥区纪委发现线索后迅速启动程序,直查快办,不到两周对涉案三名人员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追缴了违纪资金7275元。
灞桥区开启严查“微腐败”快速通道,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快速解决到位。
一是对微腐败案件采用“优先处理权”,专门挂牌登记,建立台账,由常委包案,室主任带队,抽调机关和纪检组业务骨干协同作战、多头并进、重点查办。二是启动审理提前介入,边查案边审理,完善案件的跟踪、督查、指导,大大缩短了案件周期,在集中查处违规办理低保案中,邀请审计人员介入调查,所有案件统一启动简易程序,仅2周内查处了11件违规办理低保案,给予16人党政纪处分。三是制定考核办法,将8个派驻纪检组、8个派出纪工委分别与区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捆绑考核,倒逼各纪检监察室主动督导、指导工作。四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5月份对查处不力的2个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2017年以来,灞桥区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8件,初核47件,函询1件;立案查处30件,党纪处分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