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杂俎》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一日早朝,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活?”大臣们众说纷纭,有人说金榜题名者最快活,有人言功成名就的人最快活,有人答富甲天下者最快活……他们见仁见智,各抒己见,莫衷一是,朱元璋听后面露不悦之色。“皇上,畏法度者最快活。”有一个叫万钢的老臣意味深长地道出自己的观点,朱元璋听后却频频点头,称其见解“甚独”。
该故事里蕴含的对“快活”的理解和认识,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快活自由,人皆向往。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快活的、自由的?大臣万钢的回答一语道破“天机”:那就是崇尚法律而忠实守法,熟知法度而循规蹈矩,敬畏法纪而从不越雷池半步,做清正廉政官员、遵纪守法公民,必定吃得香甜、睡得安稳,快活常乐。
畏法度者最快活,就是说畏惧法律、不肯做违法乱纪事情的人不会提心吊胆,自然就快乐无比。这就是佛法中常说的无欲自然心如水,无欲之人一定知足,知足之人定当快乐,在家中要守规矩,在学佛中要守戒律,在现代社会中要守法,就会得到无比的快乐,这就是人生的道理。
面对专制君主的屠刀视死如归,抗节不屈的明朝大臣、思想家方孝孺曾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其意思是说,凡知道畏惧的人,必言谨身正,说话有分寸,行为不冲动,虽偶尔有些出格之处,但不会出现大的过失。的确,守法能使人诚实懂规矩,无后顾之忧,活得自由潇洒。守法者,能诚实得乐。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只有懂法律、知规则、守规矩,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才能创好业、成好业。“一生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守法者不会有费心费神的忧虑和担心,他们时刻心情舒畅,内心坦荡,受人尊重、受人信赖,活得快乐幸福。
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由“好同志”、“领头羊” 、“座上宾”变成“阶下囚”,就是缘于心无所畏,行无所止,“有贼心更有贼胆”,最终突破了纪法的底线。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步步演变为犯罪,最终被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来看,周永康、赵正永、冯新柱等身为党员高级领导干部,他们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意识淡薄,表面对党忠诚,积极上进,背后违规逾矩,权欲熏心;表面洁身自好,作风正派,实则道貌岸然,顶风作案,腐化堕落;表面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内里贪欲膨胀,唯利是图,把党纪国法置之脑后,大搞权钱交易,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为自己的“不畏法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帆船”后忏悔说:“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这段忏悔,把贪腐者度日如年的煎熬和内心惶恐描绘得淋漓尽致。他们犯罪后坐卧不宁,惶惶不可终日,如此生不如死的生活,即使贪了再多的钱财,都不会有半点自由和快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宪法,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对掌握的公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做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各种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面对权势、金钱、美色及各种物质诱惑,看得透,放得下,学会放手,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任各种糖衣炮弹狂轰滥炸,“我自岿然不动”。千万不要因私欲膨胀而迷失了双眼,忘记了党纪国法,失守了“防线”,碰撞了纪律“红线”,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一步步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沦为“阶下囚”,到了那时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