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10-01 21:39:15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乡镇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        1、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严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无所作为。     2、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禁背离群众意愿,违背发展规律,脱离实际、盲目决策。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严禁好大喜功、虚假浮夸、盲目攀比。     4、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严禁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5、坚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公款吃喝玩乐、奢侈浪费。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禁独断专行,个人擅自决策。     7、坚持任人唯贤,严格按规定程序选人用人。严禁暗箱操作,搞小团体。     8、坚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截留、挪用涉农资金。     9、坚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严禁生活低级趣味、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村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       1、坚持带领农民致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禁不思进取、无所作为。     2、坚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严禁丧失原则、办事不公,村务不公开、假公开。     3、坚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禁擅自处置村级资产,擅自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坚持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严禁以权谋私、借机敛财,超标准接待。     5、坚持服务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严禁脱离群众,对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袖手旁观。     6、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管理制度。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7、坚持维护农村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上访隐患。严禁工作简单粗暴,对群众上访事件不闻不问甚至支持和参与群众上访。     8、坚持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严禁公款私用、坐收坐支,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     9、坚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严禁搞封建迷信、参与和纵容邪教活动。      (三)站办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行为规范       1、坚持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严禁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政令不畅。     2、坚持维护大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禁小团体利益至上,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严禁推诿扯皮,效能低下。     4、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严禁粗暴执法、违规执法。     5、坚持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干净干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6、坚持理论学习、爱岗敬业,遵守组织纪律。严禁不学无术,自由散漫。     7、坚持办事公开,实行阳光政务。严禁暗箱操作,违规运作。     8、坚持遵守财经纪律,做到规范理财。严禁截留挪用涉农资金,乱收乱支。     9、坚持深入群众,亲民爱民。严禁以罚代管,违背群众意愿。     10、坚持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严禁生活低级趣味,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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