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李某因相关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尚在影响期内,建议不宜使用……”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对拟提拔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逐一审查并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泾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格守好党风廉政审查关口,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申请退休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在收到组织部等单位发来的征求意见函后,由纪委组织部牵头先对收到的征求意见函进行初审,受理后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室、案管室、信访室、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对征求意见的对象层层“把脉”,围绕征求对象信访举报、立案查处、问题线索核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点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审查。
同时,综合考量巡察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廉政审核建议,汇总逐级签字审批,层层审核把关后,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病变离任”等问题发生。同时,对于受处分已过影响期和问题线索已了结的人员,及时进行情况说明。对受到诬告陷害的人员,及时予以澄清发布,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勇于创新、担当履职的干部,让干部轻装上阵、在选拔、任用中不受影响。
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泾阳县纪委监委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泄露被征求意见人的相关情况或在党风廉政回复审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精准把控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将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拒之门外”,最大限度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