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补贴核查工作 防止补贴“钻空子”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0-28 11:57:02

“安吴镇作为全县的蔬菜大镇,在蔬菜种植面积未减少的情况下,雒仵村等6个村领取种粮补贴面积怎么增加了那么多?不太符合常理。”针对这一反常现象,由泾阳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包抓,通过调取补贴人的相关资料,发现领取补贴的人员多为村干部近亲属,循线深挖后查出该镇农业办主任白某某联合6个村8名党员干部虚报面积套取种粮一次性补贴10万余元的问题,该8名党员干部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县镇3分管负责人分别被予以问责追责,套取资金已全部被追缴。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以此案为鉴,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开展粮食补贴核查为抓手,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核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安排局属各场站对全县9个街镇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核查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入户调查581户;核查2023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入户调查682户,共发现问题6类111个。根据核查发现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6类1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重复领取补贴61户、多领补贴的6户及虚报面积的4户群众的补贴资金分别函告所在镇村予以追缴,追缴财政资金共计8140.21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始终坚持把强农惠农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防范各类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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