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强基固本,切实当好生态“护林员”。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64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53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
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未病”常防。小过即问、小错就纠,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等方式,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1-10月份通过实施警示训诫、诫勉谈话、廉政提醒及廉政约谈等方式,处理干部364人次,占比68%。开展廉政宣讲逾百场,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40多个。
适用第二种形态,抓小“初病”早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精准运用批评教育、轻处分及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着力在违纪与违法之间构建起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1-10月份党纪轻处分153人次,占到处分人数的28%。
用活第三种形态,抓严“大病”快治。以党史学习教育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把诸项重点工作摆在监督执纪问责的突出位置,自觉履职尽责,坚持挺纪在前、较真碰硬,严肃查处各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发现问题较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类违纪问题。1-10月份,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问题,共立案查处各类“大病”案件15人次,均给予了纪律重处分,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严肃性。
践行第四种形态,抓狠“重病”严治。重点围绕干部作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村镇社区认真摸排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对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严查不贷。1-10月份,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