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极大危害性,通过“四注重”即注重工作落实、注重排查整治、注重动态报告以及注重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1-9月份,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20件22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一是注重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副书记主抓,各分管常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是工作主体,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部门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具体落实线索管理、线索排查、案件查办等诸项具体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以及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部各司其职、统筹协调。
二是注重排查整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超标超范围向群众筹资酬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
三是注重动态报告。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每月填写上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月报表》,县纪委监委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每季度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各镇、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注重监督检查。泾阳县纪委监委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以及各纪检监察室抽调精兵强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就问题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案卷文书等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专项检查,对工作推动乏力、制度执行打折扣、未形成高压态势、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歪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