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力度,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泾阳实际,向全县各镇各部门印发了《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要点》。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夯实责任分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整治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对脱贫攻坚收官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对十九大以来实施的工程项目特别是扶贫领域内项目进行排查,重点筛查在脱贫攻坚和重点民生领域脱离实际、拔高标准、贪大求全、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扶贫成果展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警示教育和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协同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对十九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政法干部进行起底,对查处的案件进行分析汇总,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推进政法干部队伍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对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向县公安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1份、监察建议4份,要求县公安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程序、铁面执法,切实加强自身责任担当,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保持人民公安忠诚本色。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推动问题查深查透。按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侵害群众利益、长期重复信访的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班子成员每人包抓5件信访件,建立包抓清单,认真审核研判,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定期督办,确保线索按期办结。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共查处群众身边违纪违法案件3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扶贫、生态环保、三资管理等不同领域。同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加强了纪法威慑。
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泾阳县纪委监委通过印发月度项目化政治监督清单,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要求、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公务用车情况监督检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监督检查、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18项监督检查,不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围绕营商环境领域反馈问题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加强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