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
来源: 作者:贾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4-23 17:16:16

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党纪处分过程作为教育感化违纪党员认错悔错的思想转化过程,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做细做实 “后半篇文章”。

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制作处分决定送达回执,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作为签收单位签名或盖章;制作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并限期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及时办理有关人员的职务安排、工资调整、处分决定入档等事项;按照规定时限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处分文件实行签收存档备查;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附上有关执行内容的清单,明确送达任务、方式、时限,及时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将《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报告书》、受处分人处分决定见面签字文件、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的会议记录存档入卷,完成执纪问责工作“闭环”,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细回访教育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遵循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以上门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各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2020年以来对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及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通过回访本人及其工作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教育引导其真诚认错悔过,达到“回访一人、温暖一人”的效果。

做实以案促改工作。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督促发案单位查找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升监督效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持续跟踪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整改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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