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县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05-28 10:04:55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完善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机制,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近日,县委制定出台了《泾阳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

约谈主要是通过对班子的综合研判、日常管理和监督、群众举报、干部考察考核、任前公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执纪执法部门通报联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财产申报、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等工作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该办法将领导班子存在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观念不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等8种情形;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12种情形列入约谈内容,同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如存在不主动抓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从严管理监督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等5种情形,行政主要负责人如存在不认真执行党委(党组)决定等6种情形,也将被单独约谈。

该办法规定,领导班子当年被约谈2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考核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约谈3次以上的,被考核单位直接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当年被约谈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约谈2次以上的,直接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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