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探索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教育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跨跃。
教育为先,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达100多场次。开通“泾阳县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平台,传递正风肃纪正能量,该平台已发布了包括廉政要闻、廉政漫画、格言警句共105期405 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15场次,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办法》,把领导干部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12种情形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主动抓党的建设、不从严管理监督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等5种情形列为约谈内容,今年共约谈科级干部5人次。
抓早抓小,实现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综合施治,对涉及人员分门别类作出相应处置,实现了组织处理、警示训诫和纪律处分的有效对接,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截至11月底,全县共实施信访函询谈话5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人;实施警示训诫154人次,涉及科级领导干部4人;建议组织部门对2名镇办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通过函询、警示教育和组织处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有效预防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治病救人,从严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县纪委把“四风”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不断加大审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违纪问题。截至11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结违纪案件100件,党政纪处分117人,其中单纯违纪案件占到了96%。同时,对2014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起底”,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让违纪人员真正有切肤之痛,防止他们由破纪滑向破法的深渊。通过纪律处分,形成了强大震慑,让纪律约束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精准发力,严惩典型腐败问题。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针对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乡镇协作区办案、部门乡镇纪检组织联合办案和县纪委直接查处的方式,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成功查处了永乐镇庞家村原村主任李某某破坏投资环境,违反八项规定、侵占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涉案资金达到111万元,李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其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