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纪委以“四个转变”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9-23 09:39:08

去年以来,泾阳县纪委改变思维定势、转变执纪方式,以“四个转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眼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目标。

一是在工作目标上,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回应群众关切,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着力整治“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懒政怠政行为,着力整治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曝光通报一起。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公开曝光和“以案说纪”,达到了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二是在案源渠道上,由“等线索”向“找线索”转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主动出击摸排问题线索。去年以来,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项检查”、“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新农合基金管理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机关廉政灶接待专项检查”,“扶贫领域项目专项检查”,先后13次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各类问题65个,其中实施初核的线索28件,转立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有效地避免了过去群众认为的“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

三是在处理方式上,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灵活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轻微或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注重提醒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从具体问题入手,在细微处用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进行函询,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认识错误,深刻反省,今年以来,先后约谈党政干部21人次,信访函询6人,实施诫勉谈话16人,切实做到了对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是在审查效率上,由“慢查细抠”向“快查快结”转变。摒弃以往贪大求全的审查模式,更加注重综合效果,更加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审查方式由“慢查细抠”向“快查快结”转变,采用“走读式”谈话方式办案,既注重查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去年以来,县纪委查处的案件调查周期基本控制在半个月以内,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大大提高了纪律审查效率。20161-9月份共初核线索101件,了结16件,立案86件,结案87件,党政纪处分1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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