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人社局“三项措施”保障责任落实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27 11:32:31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围绕“追赶超越”,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通过落实“三项措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风清气正的局面,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该局坚决贯彻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常态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亮星展旗强堡垒”党建工作,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做到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知行合一。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该局纪检组始终将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长期抓、抓长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十项规定》具体要求,在人社局系统内营造起以廉洁服务为荣、以设定门槛为耻,以热心服务为荣、以态度冷漠为耻,以文明接待为荣、以官气十足为耻的良好风气,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不违纪、不掉队,廉洁修身、从政。

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织密基层防腐网,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都及时进入谈话提醒程序,尽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科室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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