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十二轮六巡察组正在县拆迁和补偿中心开展常规巡察的时候,突然楼道里传来一阵嘈杂喧闹声,而且越来越近,有人隐约喊着“今天必须把这个事情解决了……”。这时,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刚同志起身告诉组员:“你们先继续讨论,我和长兴同志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两位组长出去的同时中心主任、副主任也相继到场。原来是几名群众上访,这是第六巡察组本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次遇到的群众上访问题。
走在人群最前面的是一个个子不高、大约有50多岁,面色有些黝黑的中年男人,看到办公室出来人,情绪便更加激动,手指着喊道“这都五六年了,到底想拖到啥时候,你说,让我们在哪过年,今儿必须给个说法!不然就不走”,他说完随后往后一挥,后面的群众全部都随声迎合,大家一句接一句,“对!”“就是!”“不走了!”“今儿必须解决了!”……,群众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吵闹声顿时充满了这个本来就不高的四层楼。
面对如此激动的群众,在场的巡察组组长和中心负责人只能先平复群众的情绪和激烈的场面,尽最大的嗓音回应他们“大家先不要着急”“大家先不要吵,慢慢说”“大家都不要激动”“大家找个代表,我们去办公室慢慢说”……五六分钟后,终于平定了群众心情,最后他们选派了2名代表到办公室与巡察组、中心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其实,巡察组工作人员都知道,这才是群众最实际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本次巡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巡察一方面要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规范工作作风、形成震慑、树立威严形象;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巡察解决一批群众的诉求,协调被巡察单位与群众的关系,在其中架起一座“为民解难、为民排忧”的桥梁,践行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群众心中树起办实事的优良形象。
此次群众上访,既是巡察组对中心“专业课”的一次考验,又是体现巡察组落实巡察工作精神的“必修课”。通过沟通了解到,2014年泾干湖周边改造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开发企业和嘉置业有限公司自资金不到位,加上泾阳县县城划归泾河新城及环保、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移交泾河新城管理,导致安置楼交付日期延后,超期过度费一直未予发放。
在了解事情原由与实际情况后,面对群众上访的诉求,巡察组与县征收和补偿中心同题共答,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推诿、不扯皮,巡察组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全体巡察组员、补偿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参会,对此事进行研讨。会上,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刚同志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高度重视。会后中心要立即与开发企业对接,并在两天内务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在春节之前给群众一个满意担负,解决群众燃眉之急。通过协商,企业最后承诺对于超期过渡费问题,企业表示暂时资金困难,待交房安置时一并发放。群众对交房安置也和企业达成了一致意见。
部分群众高兴的说,感谢县委巡察组和县征收补偿中心能够看到我们的困难,解决我们的困难,你们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