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泾阳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分别是:
1.泾阳县三渠镇兴华村文书杜海灵违规使用疫情捐款问题。2020年2月,杜海灵任泾阳县三渠镇兴华村文书期间,在负责管理兴华村疫情防控群众捐款过程中,未履行支出票据审签程序,违规使用群众捐款460元,采购香烟两条,分发给村内各防控点,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杜海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杜海灵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泾阳县中张镇石塔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孟新生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时任石塔庄村党支部书记孟新生以村干部辛苦为由,先后三次利用石塔庄自有资金,给该村三委会人员发放补助,共计6178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孟新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泾阳县中张镇王浩村监委会主任郭书庆违规发放奖励问题。2017年12月,时任中张镇王浩村监委会主任郭书庆在负责村委会日常工作期间,违规使用村级承包费给王浩村四个组组长每人以环境卫生奖励金名义发放现金2000元,合计800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郭书庆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泾阳县雪河村监委会主任狄正学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7月,狄正学担任雪河村监委会主任期间,在负责筹备村内会议及对接文化活动过程中,购买香烟27盒共计270元,同年,文艺下乡购买香烟30盒共计300元,合计57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狄正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中张镇新庄村原村委会主任杨宗武违规发放补贴资金问题。2018年2月时任新庄村村委会主任杨宗武,以村干部辛苦为由,违规向5人发放补贴奖金,每人发放800元合计400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杨宗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放松对自身要求,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严抓严管、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廉洁过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