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泾阳县三渠镇袁家村支部副书记邢武军扶贫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20年5月13日上午,邢武军值班期间,未坚守岗位,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导致袁家村村委会大门紧锁,无人值守,群众无法办理业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邢武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三渠镇夏村支部书记吉宏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工作消极应付等问题。吉宏在担任三渠镇夏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包抓该村1户贫困户,在联系包抓期间,帮扶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所包抓的脱贫户相关收入核算及所有帮扶措施均未填写,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不细不实,整改报告雷同,集中供水问题至今仍未全面落实到位。2020年7月,吉宏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好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泾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