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按照省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彬县纪委扎实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落实廉政要求。在全县范围重申《关于强化执纪监督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购买商业预付卡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有关规定》等一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和礼品卡;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借其他名义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休息日除值班执勤外一律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廉政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整治不良风气。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该县纪委成立了8个明察暗访组,采取镇与部门交叉检查、重点蹲守、突击明察、隐蔽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假期值班、公车私用、公款吃请、公款旅游等“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节日期间先后对13各镇、76个部门、单位值班和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城区15家酒店、商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对全县4个旅游景点、4个农家乐饭店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公车旅游、用公款接待等问题;由县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受理举报线索,快查快办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廉洁过节氛围。
三是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严肃执纪问责。以各种“节日病”为查纠重点,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账目核查等措施,深入检查,铁面执纪,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问题查处不力的,倒查追责。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各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7起,涉及干部10人,其中科级3人。
四是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警示党员干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暨干部纪律作风检查情况、干部“慵懒散奢”和“走读”专项治理明查暗访情况及彬县地税局公车私用问题处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干部作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人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部门一把手向县委、县纪委分别写出了书面检查材料;属科级干部的,县纪委给予了诫勉督导;属一般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或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中秋节期间,县地税局驾驶员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全县通报。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辞退,追缴公车私用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地税局党组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警示训诫(诫勉督导),对全县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和有力的震慑作用,
五是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健全制度机制。该县县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率先垂范,制定出台了《中共彬县县委工作制度》、《中共彬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了《中共彬县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县纪委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彬县党员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督查方案》等一系列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