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有感于“雨晾锦绸”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姬建宁、房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22 09:17:25

徐堦(1582-1666),福建漳浦县鳌东村人,明代抗倭名将。因其战功卓著,送礼者络绎不绝,均被婉言谢绝。一次送礼人放下锦绸后直接夺门而走,徐堦便将锦绸晾于庭院,任凭风吹雨打,再有赠礼者便领其观之。此事传出,“雨晾锦绸”成为佳话,徐堦的清正廉明也被后人传颂至今,成为东海鳌山徐氏代代相传的家风和精神。

无独有偶,在我国南北朝时期,也流传着“苏琼悬瓜”的佳话。还有明代监察御史周新“悬鹅”的经典故事。无论是徐堦“雨晾锦绸”、 苏琼“悬瓜”还是周新“悬鹅”—古人悬物示廉,既不损送礼人的面子,又保持了自己的名节,避免了落下受贿的坏名声,实在是两全其美的聪明做法。

对于清官而言,拒贿是其“必修课”。明代清官徐堦通过“雨晾锦绸”的方式对贿赂行为表示回绝,他用自己的行动让送礼人知难而退,体现了他对廉洁操守的孜孜以求。他拒贿的方法,今人也不妨借鉴。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徐堦“雨晾锦绸”,清正廉洁的为官之道,受到朝野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赞誉。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这是从《庄子》一书中摘录的名句,从侧面证明了人们崇尚心灵情感的相互交流,摈弃人与物质之间的交流。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礼尚往来明显超出正常风俗习惯,逾越了当地民间礼仪的“度”。从而刮起了一些不正之风,特别是“收送”礼金礼品数额和价值越来越大,礼尚往来骤然“变味”、“走样”, 虽然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礼尚往来如果超过一定数额或有法律规定的情节,就要追究送礼人、受贿人的刑事责任,但仍然有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抵挡不住人情的“要挟”,我行我素,做出了违反原则、违反法律法规、有悖于公正良俗的事。“礼”尚往来逐渐演变成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遮羞布。

纵观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情况,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仍普遍存在,且有一定的广泛性。因守不住清贫,私欲膨胀从而大肆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件俯拾皆是。四川省隆昌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兰长杰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工程建设、教师调动、采购学生校服、教学仪器、社会培训教育机构办学等方面收受贿赂63.9万元,另外,在任职期间,该兰还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以过节或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26.1万元,东窗事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厉惩处。无独有偶,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水管破裂,楼下居民请来保安,装满939万元巨款的8纸箱放在厨房里被发现,结果该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226万元的特大案件终于浮出了水面,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受贿金额1.29亿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上述贪腐分子小到科级干部,大到正国级高官,他们宗旨意识淡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收受赃款数额惊心怵目,哪一个不是倒在“礼金”的脚下?

明代抗倭名将徐堦尚能通过“雨晾锦绸”的方式洁身自好,拒“礼”防变,身为新时代的广大党员干部更应严以律己,明确礼尚往来与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区别,不要被人情“围猎”,迷失为官的职责,在注重风俗人情的情况下也要把握好尺度,一定要坚守纪律底线,筑牢信仰之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处处以身作则,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身边的人,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坚决做到不收送礼金,谨记陈毅元帅诗中所写“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人民群众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的名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勤政务实,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不越廉洁纪律“红线”,树立党员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上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应做到“五管” 下一条:扮演好“三种”角色 履行好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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