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室地”协同齐心发力整治破坏耕地乱象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浩浩 郭丹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0-20 10:18:33

“之前村里被乱填埋的垃圾弄得又脏又臭,苍蝇乱飞乱撞,村民外出都要饶道走,现在垃圾清理干净了,环境也变好了,我们都很高兴。”近日,茹家村村民对泾阳县纪委监委回访的工作人员说道。

位于泾阳县安吴镇的茹家村,曾因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导致数亩基本农田遭到破坏,村民们反映强烈。泾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有关问题线索后,为尽快查清事实,经主要领导批示,迅速成立核查组启动“室地”协作的专班办案模式,明确由1名委班子成员组织指导、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联合安吴镇纪委,成立工作专班联合作战,进行初步核实。

承办科室联合镇纪委组成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以群众为切入点,深入村组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另一组以县纪委监委专案组为纽带,联合公安机关和综合执法部门,查找相关线索,根据群众反馈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专案组顺藤摸瓜,约谈有关人员,发现了事情原委。

经了解,孟某为安吴镇茹家村村民,其为减少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中的阻力,多次找过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让其帮助协调村组及涉及的相关村民,疏通关系,为其从事违法行为扫清障碍。随后,经专案组多方取证,在形成完整全面、相互印证的书证物证基础上,将刘某锁定为本案的主要调查对象。

“我借群众复垦土地扩大种植面积的名义召集村干部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孟某等人作为群众自主复垦土地的施工方,并形成会议记录,以此来为孟某从事倾倒建筑垃圾提供合法外衣。这件事从头到尾我都在欺骗组织,欺骗群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本应及时制止孟某等人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事情,不应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并在这件事中为其提供方便,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在铁的证据面前,刘某忏悔的说道。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把握了‘统’和‘分’的关系,‘组地’发挥各自优势,既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又互通交流、共享信息。同时,也根据‘室地’跟班轮训的工作机制要求,组织乡镇青年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办,提升其办案能力和水平。”县第二监察室主任周楠说道。

4月24日,泾阳县纪委监委对刘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了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泾阳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安吴镇党委针对刘某一案,在全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久久为功,关键在于保持监督的压力常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镇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室地”联动,协同发力,重点纠治土地综合执法力度宽松软和“保护伞”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强力整治违法占地,坚定捍卫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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