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职能,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章和相关党纪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县派驻机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强化派驻监督职能的通知》。
《通知》从“派驻机构参加(列席)监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派驻机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各部门党组(党委)设立机关纪检机构”等四个方面对派驻机构的履职行为作出了规范要求,对各部门党组(党委)支持派驻机构履职提出了具体要求,共提出了15条可操作性规定,并明确将各党组(党委)支持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之中,为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履职,强化派驻监督职能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
《通知》出台前,县纪委监委分别就如何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征求了各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意见,并召开了派驻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力求《通知》达到合规、实用、操作性强的要求,为派驻机构履职提供具体遵循。
(泾阳县纪委监委 门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