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我们党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就有很多关于党内监督的内容;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规定成立党的监督委员会;1943年,延安整风使我党制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就已经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处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根本原则,这也是推行并接受党外监督的重要思想;1957年,邓小平指出,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987年,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2003年12月31日,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党内正式颁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中国的制约和监督制度首先表现在党内监督上。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约束、完善和加强自己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党内监督是党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管住管好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