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念好“四字诀”,以健全责任体系、筑牢思想根基、严格制度执行、营造浓厚氛围为着力点,不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以“实”字为本,健全责任体系。始终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有安排有落实,建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全面覆盖、严密落实的责任体系。聚焦政治引领,深耕清廉机关建设“责任田”,坚持“一述一评”、以“评”促干,以述职促履职,全覆盖开展机关领域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以“学”字为要,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廉洁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以及干部职工大会计划安排,做到学习有计划、推进有部署。聚焦清风护航,拧紧清廉机关建设“思想阀”,充分运用党组(党委)带头学、支部跟进学、交流研讨学等学习载体,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纪律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有机融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组织干部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习,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以“严”字为基,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从制度上消除腐败土壤,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集体酝酿,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一言堂”和暗箱操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明确主题、会中直面问题、会后通报情况,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坚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警示谈话、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等多种形式,实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不断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以“建”字为重,强化宣传教育。始终把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聚焦文化育廉,涵养清廉机关建设“清风韵”,组织各单位充分利用机关走廊精心打造廉政文化长廊,悬挂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建设格言警句,设立“廉洁读书角”,因地制宜更新完善各机关文化长廊、文化公园、廉政教育基地等部分内容,打造“沉浸式”廉洁文化阵地,并组织党员干部实地接受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