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三个强化”着力提升酒驾醉驾案件质效
来源: 作者:张瑶 韩骐昊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08 15:25:56

泾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酒驾醉驾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有案必查、严肃处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2022年以来,共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42人。

强化协同联动,严查“四风”问题。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线索双向移送相关规定高效及时移送线索。对公安等部门移交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快查快办,做到“四个查清”,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重点核查党员和公职人员是否违规公款吃喝、是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是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是否搞“团团伙伙”等问题,一旦涉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对组织者、参加者严肃处理,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强化日常监督,筑牢“八小时之外”防火墙。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教管结合,以教为主,形成合力,督促筑牢思想防线,严防酒驾醉驾行为发生。利用“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觉悟,自觉主动减少应酬,远离酒局饭局,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和陪伴家人上,把每个公职人员的行为置于组织的关心、管理和监督之下,有效遏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警示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在加大监督和惩戒力度的同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加强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杜绝片面将酒驾、醉驾问题当成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较为集中的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部门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完善监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带头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自觉远离违纪违法“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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