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精准“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海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8-29 09:59:45

“因工作需要,请贵单位出具陈某等33名同志的党风廉政情况说明……”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联审联查,紧盯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逐一“过筛”,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并如实反馈。

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干部提拔、工作调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环节中,做到“三个坚持”,严格审核干部廉政情况,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23年以来,共对420名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坚持精准审查。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并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签。按照联系监督范围分别向各纪检监察室发送需要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的人员名单,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接到名单后,将需要征求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意见的人员名单,及时向对应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抄送;对问题线索由其他室部办理的情况,进一步征求有关室意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各自职能,重点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把脉”、全面“体检”,经综合性分析研判后,提出廉政审核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提出回复意见,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坚持精准回复。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方面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严格按照7种规范回复口径向征求意见部门提供真实客观的廉政意见。在审查中发现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正在办理阶段的,建议暂缓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给出“否定”意见,对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使用建议。

坚持精准预判。将建立更新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干部任免材料、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意见回复、审计等情况及时纳入廉政档案,通过动态更新、定期研判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精准政治“画像”,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今后的工作工作中,我们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履行监督主责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查’等原则,严格把关、不断完善、提质增效,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泾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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