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的纪律要求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2-02 17:34:25

近期,全国疫情持续高发,呈现多点散发、面广的特点,传播扩散范围明显扩大。我省疫情持续呈现多地本土疫情续发与多省输入并行的特点,县域内先后出现多起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扎实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泾阳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纪律要求:

1.严禁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摆困难、讲条件,擅离职守、脱岗溜岗。

2.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漏报、迟报、瞒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

3.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布与疫情有关的不当言论。

4.严禁耍特权、摆官威,不配合防疫检查、登记、扫码、测温、消杀以及核酸检测等工作,妨碍、扰乱防控秩序。

5.严禁在酒店、营业性餐厅、茶秀、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一桌餐”等场所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

7.严禁隐瞒个人及家庭成员旅居史、接触史、身体状况等涉疫相关情况,不按规定报备、监测或隔离。

8.严禁出行随意,不按程序报备。提倡干部职工原则不出市,非必要不离泾。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各方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疫情发展的严峻性、复杂性,对照“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自律,以良好的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紧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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