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议题有无政策依据?我们提议此事暂缓,待你单位征得人社等部门明确答复后再上会研究决定。”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一行前往归口监督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专题会议,通过对涉及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人事调整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对2项缺乏政策依据的议案行使了否决权。
今年以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把对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精准监督作为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立项、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倒逼被监督单位从制度上堵塞决策漏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据悉,该县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检察院及县法院等归口监督单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在权力运行特点规律的基础上,分别成立各单位民主廉政监督小组,重点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管。各归口监督单位分别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报备制度,要求至少提前3天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报送该纪检监察组;同时,各党委(党组)邀请本单位民主廉政监督小组代表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重点看“三重一大”事项有无“三个一现象”(即开会领导一言堂、花钱一把手一支笔、用人负责人一句话)。在选人用人方面是否存在任人唯亲或带病提拔,对重大工程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现象的发生。
今年1-9月份,共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12次,对其中2个讨论事项提出暂缓,对6个讨论事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下一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重点围绕监督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公权正确行使,严格做到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真正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