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不断优化办案机制,建立“室组地”办案模式,重要案件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抽调纪检监察室优秀骨干联合办理;普通案件则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抓总,以片区协作方式办理。同时按照“优势互补、力量均衡”原则,深度融合审查调查力量,综合运用提级查办、片区协办、交叉办理等多种模式,构建协作紧密的办案机制,重点对久办不结、久立不决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泾阳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人才库,为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履职“套餐”,帮助干部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近期在查办某受贿案中,被审查调查人认为自己违纪违法事实属于正常工作举措,极不配合,对抗组织审查。县纪委监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抽调相关专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审查调查组,并集中钻研行业政策和专业知识,通过有针对性地填补“短板”,掌握确凿证据,攻破心理防线,被审查调查人最终承认了违纪违法事实。
“我们还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对‘室组地’机构设置、协作职责、工作机制、成绩考评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提升。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5件,给予党纪处分60人,给予政务处分11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查处涉及科级干部案件 9件、处分8人,涉及一般干部案件9件、处分9人,收缴违纪资金7.6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14万元。”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