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监委发出倡议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弘扬“清明”之风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温哲、郭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2 09:16:09

又到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坚持挺纪在前,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文明、清廉、绿色、安全的清明氛围,泾阳县纪委监委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率先垂范。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严禁耍特权、搞特殊,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家人和朋友。

带头严守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清明期间纪律要求,在祭扫中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迷信,坚决不使用公车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坚决不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坚决不用公款支付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带头文明祭祀。带头传承孝文化,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勤孝敬、厚赡养,常回家、多关心。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从俭治丧、文明祭祀,自觉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祀方式,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应尽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做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做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者,过一个文明、清廉、绿色、安全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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