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双节,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泾阳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省市“八条禁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通过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强调纪律要求、提醒谈话、自查自纠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抓早抓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校准廉洁自律的标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远离红线,自觉做到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运动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在岁末年初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帮扶救助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弘扬节约风尚,疫情当前禁止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精准监督问责,既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又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帮扶救助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以优良作风保障2022年各项工作取得“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