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用好回访“测量仪”提升群众满意率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江南、席军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16 10:02:26

“你们热情周到的服务,使我解开了我心中长期以来积压的‘结’,十分感谢咱纪委同志。”信访人员孙某对泾阳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同事的耐心细致的接访工作深表谢意。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反馈作为信访举报办理效果的“测量仪”,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回访法”, 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大幅度提高了群众满意率和认可度。

告知式回访。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对所有实名举报件,承办单位均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本人,并由举报人在《实名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回复单》上签字认可,实名举报回访反馈率达100%。对部分实名举报人在回访过程中提出的疑惑,承办人现场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对举报人新提交的问题线索做进一步核查并按期反馈。

约谈式回访。设立“访接待室”。对疑难信访举报件,采取领导班子成员“走下去”或将举报人“请上来”的方式,由信访室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开展约谈式回访,并对回访反馈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案件回访质量和回访资料“进卷宗”。今年元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疑难信访举报开展约谈式回访18次,举报群众均表示满意。

会议式回访。针对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匿名举报件,泾阳县纪委监委采取会议式回访的形式,深入问题发生地的村(社区)或单位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通报有关问题线索调查情况,让群众和匿名举报人了解真实情况,知晓查办结果。

听证式回访。对承办单位多次回访反馈后,举报人仍无正当理由不满意不息访的个别疑难信访举报件,县纪委监委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举报人及其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党员、群众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答复、公开评议,依规依法处置。今年1-11月,该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召开听证式回访会议5次,现阶段举报人均认同调查结果,已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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