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采取四项有力举措,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守好监督“主阵地”。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1人,给予政务处分24人,查处科级干部15件,处分16人,收缴违纪资金189.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6.53万元。
“交对清账”精准处置线索。在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暗访督查、谈话函询等方式,注重从审计、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问题线索由信访、案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同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专库”统管、限时“交账”、定期“对账”机制,有效管控。同时,实行定期研判、排查问题线索机制,对上级转办交办、反映问题重大等信访件进行重点研究分析,实施精准处置,及时“清账”。今年前11个月,全县共初核问题线索411件,谈话函询52件,了结347件,初核转立案201件。
“严查快结”提高办案效率。泾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审查工作,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初核程序,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手续,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调查手段;立案后确定审查方案,严格审查时限,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备事项,及时准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使所有审查工作均做到程序合法。在内容上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尤其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粮食购销领域以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在时效上严查快结,切实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案审关口”切实从严把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镇案县审”案件审理机制。对移送或报送审理的案件,在正式受理前对案件程序性手续及证据等进行初步审核,严把审理入口。在审理中,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严把事实证据。对案件违纪构成要件进行综合分析,反复对照党纪党规和行政法规,正确运用纪律处分档次,把好定性量纪尺度。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案件调查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处分决定后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跟踪”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对案件审理各个关口的严格把控,实现了案件审理“零错误”。
“就地取材”开展警示教育。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审查过程作为教育党员干部过程。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耐心与违纪党员干部谈话,明确指出其存在问题及造成的具体危害,帮助其认清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进行回访教育,积极引导其提高认识,自觉改正,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同时,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办的典型案件,组织人员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等警示教育活动,尤其是深入案发单位,剖析案发原因,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