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着眼长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震慑、监督约束、教育管理一体发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立足长效抓惩处,坚持“零容忍”确保“零懈怠”。坚持“反腐零容忍”,切实做到惩治腐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反腐败思路,抓早及时“治小病”,痛下决心“治重病”,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反腐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以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411件,谈话函询52件,了结347件,立案201件,结案188件,党纪政务处分195人,其中党纪处分181人,政务处分24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1人。
着眼监督抓管理,多穿“隐身衣”勤用“望远镜”。针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单位,深入察访其履行职能、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情况,强力“升级”明察暗访强度,营造作风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用好“望远镜”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摸排掌握情况,引导民众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批评建议,表达诉求,积极有序参与反腐。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快速核查处置,积极引导舆论,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发出预警,督促自查整改,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夯实根基抓教育,打好“预防针”设置“高压线”。加强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早打“预防针”,提高“防腐”免疫力。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某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管大队大队长曹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县人社局柏某严重违法案件,督促指导住建系统、公安系统、人社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村两委换届,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施“四种形态”6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40人次,占比69%;实施第二种形态173人次,占比27.1%。组织开展了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严法纪、守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倾向性错误、苗头性问题,重点关注、“小题大做”。点名道姓通报案件5批107起,曝光典型案例6批32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