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突出“关键少数”,明晰“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突出“关键少数”,从严落实责任。坚持从县委常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严起,班子成员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委书记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培训和集体谈话会,与纪委书记对县委班子成员开展同级监督谈心谈话,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谈心谈话专题研究和听取各镇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之中,能够经常联系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重要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明晰“两个清单”,从严压紧责任。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泾阳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清单》,对县委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第一责任、县委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作了细化。其中,按照岗位设置和分工,11名县委常委共厘清主体责任123条;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成员共厘清主体责任191条;44个设党委(党组)的科级单位明确主体责任共1655条。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清单共9个方面43项。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积极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逐级建立“两个责任”清单体系,促使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做到知责、明责、履责,从严从紧压实责任,确保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践行“四种形态”,从严追究责任。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准确把握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7件,结案166件,处分172人,查处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22人,收缴违纪资金189.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6.53万元。抓早“未病”常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64人次。抓小“初病”早治,适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53人次。抓严“大病”快治,践行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抓狠“重病”严治,使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充分体现执纪执法的严肃性,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