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为民办实事“锦旗”来点赞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伟、李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23 19:08:17

“感谢县纪委的同志,我们俩的车辆经营保证金2万元到账了,幸亏了有你们的监督啊……”

近日,朱先生、孙先生专程到泾阳县纪委监委,为第三纪检监察室姜武、师楠两位同志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锦旗上“抽丝剥茧查办案件,清正廉洁执纪为民”16个字道出了他们两人对纪委监委办案效率和工作态度的褒奖,也充分体现出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此前,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移送“县扫黑办关于反映泾阳县运输公司原经理王某某在企业改制中将企业资产占为己有”的案件线索。

第三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县运输公司在2011年更换车辆过程中存在收取运输经营行为保证金的现象。经查,2012年该运输公司“泾阳至永乐”的16辆运输车辆均到了报废期,需要全部进行更新,运输公司要求全部进行更换,由车主出资运输公司统一购置。公司规定每辆车购置费用为20万元,加上1万元“经营行为保证金”共计每辆车总费用为21万元,

其中,由8户车主交清了全部款项。其余8户车主由于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至案发前未交完剩余款项。案发前,县运输公司原经理王某某以向交完全款的6户车主退还了车辆经营保证金,仍有朱先生、孙先生2户未予退还。县纪委第三监察室及时开展了核实,不到一周时间,该案已办结,2万元车辆经营保证金已退还给本人。

据悉,朱先生、孙先生多次通过电话多次表示感谢,“我们对县纪委监委认真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

自从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第三监察室积极将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通过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深入严查。在相关线索办理中,力争做到监督执纪不止于人员处理,保障执行不止于一督了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真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锦旗是鼓励,更是鞭策,县纪委监委将把群众的认可化为工作动力,坚决整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一条:泾阳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四个聚焦”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 下一条:泾阳:按下专项整治“快进键” 跑出民政救助“加速度”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