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目前已进行党风廉政意回复79批2674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23人次。
定制度,规范程序。采取归口管理,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全程记录的方式,由申请审核的单位向县纪委监委提供廉政意见审核征求意见函,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初审意见,委机关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会审,统一回复,实现一张表格全过程流转、全过程记录,确保工作流程规范、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把关,精准画像。围绕被征求意见个人的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进行核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绘好干部“廉政像”。既坚决把有“伤”带“病”干部挡在提拔任用、树优评先的门外,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问责、影响期过后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继续推荐使用,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明责任,严明纪律。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由初核意见单位、签署意见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部室对其作出的具体审核意见负责。因把关不严,致使审核意见不严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部室责任。对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久拖不回、把关不严,甚至故意隐瞒、跑风漏气,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