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着眼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的重大战略步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微腐败”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地治理,各级纪委应该立足本位,主动出击,将监督执纪的重心下移,焦点转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顺利推进。
监督主责,重在日常,早发现、早预防。要持之以恒做好日常监督,用足绣花功夫,严格监督程序,创新监督方式,聚焦关键项目,紧盯关键岗位,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及时抓早抓小,重在预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谈话函询,”红红脸、出处汗“,成为常态。
严肃执纪,常“亮剑”,长震慑。严管既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执纪执法,对线索反映集中,群众怨声载道,影响比较恶劣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梳理,缜密调查,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铁腕执纪,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
加强教育,强思想,正三观。要经常性的开展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举办廉政大讲堂,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积极引导教育基层干部坚守初心,恪守底线,帮助培养起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