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期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发现,许多事项到上会研究时,已经走完很多流程,最后只是上会统一意见。而我们监督的部门项目多、专业性强,如果不事前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会上难以表态,也很难确保监督实效。”泾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定期开展的组务会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
为了保证参会监督的效果,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重新修订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拟研究的议题、时间、地点等告知派驻组,一并提交该议题所涉及的前期方案、安排意见、制度文件等前置程序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以便派驻组会前充分了解掌握情况,做好功课、心中一本“明账”,会中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真正发挥监督“在现场”的作用,呈现“监督准”、“监督深”的效果。对一些重大的项目工程,以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开展工作。县畜牧中心针对重大项目前期筛选工作,会同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提前介入,科学筛选,服务广大养殖场、养殖户做到项目公开,公平。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督促驻在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