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纪委按照“三规范三提升”要求,采取“四访”工作法,拉近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促使一大批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15年以来,全县共接待受理纪检信访举报87余件,900余人次,初核83件,转立案9件。
耐心“接访”。要求信访干部在接待信访举报人的全过程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条例及信访接待工作规定,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上访人员的叙述,认真做好笔录、登记上册,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认真负责地对来访人员的问题做出解答,做到“进有迎声,倾听细声、走有送声,清茶无声”。
及时“下访”。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下访长效机制,每个月由局机关干部采取带案下访、走访调研等形式,督促基层开展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要求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档,限时办结,力争将矛盾化解到位。同时,选择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信访问题,不定期的开展下访活动,面对面地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今年来,共开展下访活动25次,发现突出问题线索6件,解决积案2件。
抓好“督访”。建立纪检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采取巡回督办、执法效能监察、发放督办函等形式开展信访件督办,确保信访件按时保质办结。同时,强化信访工作纪律,对在查办信访件工作不负责任、解决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截止目前,巡回督办6次,下发督办函11份,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2人次,共督办信访件39件,按期结案36件,按期办结率 92.3%,取得了较好效果。
跟踪“回访”。突出抓好信访反馈工作,采取主动约见、电话回访、直通车回访等多种形式反馈到位,实现了署实名举报反馈“无盲区”,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署实名举报热情,确保举报有回音。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段时期内重复反映的信访问题登记在册,不定期回访,及时解决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