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纪委狠抓镇级查办案件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改变镇纪委普遍存在的“不敢查、不善查、不会查”现象,有效提升镇纪委办案能力水平,全县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截至5月份,全县共初核问题线索36件,立案35件,结案35件,其中各镇查办案件26件,党政纪处分41人,挽回经济损失69.99万元。
回归主业落实办案力量。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镇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确保专职专用、履职到位。目前,全县13个镇的纪委书记全部回归主业,不再参与其他“分外”之事。同时,还要求各乡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合乡镇纪委书记搞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严格考核压实办案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除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外,同时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制定出台《泾阳县2015年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各部门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单独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机制,使各镇纪委对案件工作心中有数,着力增强各镇纪委办案的责任感。
强化督办增强办案实效。修订完善委局机关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分5个组分包13个镇,协助基层纪委摸排案件,制定调查方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转办基层信访件的督办力度,指导各镇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对各镇案件线索的研判指导,对各镇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反映问题单一,易办易结的案件,由镇纪委自行调查;较为复杂的案件,县纪委派员予以协助或启动办案协作区,确保办案力量,严把案件质量。
抓实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县纪委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例会,进行集中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组织案件培训会,对各镇纪委书记、专职干事进行集中培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针对查办案件工作,4月份专门安排镇纪委书记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进行培训。开展以案代训,抽调各镇纪委书记参与重大案件查办,实地培训,提升案件查办的技能技巧,切实提高镇级纪委工作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